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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紧抓活动契机 树立美德典型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道德模范、争当美德少年”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鄂文明办文〔2012〕32号)和《关于申报第二届“湖北美德少年”候选人名单的通知》要求,仙桃市文明办联合市教育局、妇联、团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精心组织开展"美德少年"评选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学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一、高度重视,成立专班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是“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文明办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活动作为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为保证评选活动稳步有序实施,我们成立了仙桃市第二届“美德少年”评选组委会。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任组长,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学校为成员单位,组委会下设评选组委会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形成了市文明办牵头,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评选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评选组委会向各学校转发了《关于申报第二届“湖北美德少年”候选人名单的通知》,使各学校充分认识开展“湖北美德少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此外我们把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积极融入青少年德育教育工作,在活动开展期间,利用学校网站、报刊、广播、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大力宣传美德少年的先进事迹,在全市广大未成年人中营造学习美德少年、宣传美德少年、积极投身参与评选美德少年、争当美德少年的浓厚氛围。在评比推荐过程中,各校充分利用校园小广播、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等载体大张旗鼓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使美德少年标准扎根学生心中,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学习宣传“美德少年”先进事迹和优秀品德的过程,在广大中小学生中形成争做“美德少年”的良好氛围。
三、精心组织,周密实施
为确保此次活动做到严谨、规范、公平、公正,在评选过程中我们采取学校、中心学校级评选组委会三级评审的方式,严把评选质量关、严格评选程序和评选标准,确保真正把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勤奋好学、乐于助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未成年人先进典型推荐出来。首先以班级为单位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学生进行民主评议推荐,产生相应人选,经过校级演讲答辩、全校师生投票等方式确定各校“美德少年”,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择优推荐上报各镇办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审核把关择优上报市“美德少年”评选组委会,评选组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最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上报至省第二届“湖北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此次评选工作在评选组委会的精心组织和全市中小学的积极参与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全市充分营造了关注和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形成学习先进、追求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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