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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届“湖北美德少年”候选人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文明办:
今年是党的十八召开之年,也是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的起步之年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之年。为集中展现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就,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一步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为广大未成年人树立学习榜样,根据《关于开展“学习道德模范、争当美德少年”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鄂文明办文〔2012〕32号)安排,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决定联合开展第二届“湖北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通过集中宣传我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树立未成年人身边可亲可敬可学的先进典型,在广大青少年中营造学习道德模范、争当美德少年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省少工委
承办单位:现代少年报社、楚天金报
三、评选标准和奖项设立
本届“湖北美德少年”评选标准和奖项设立参照上届(鄂文明办文〔2009〕15号)。
四、实施步骤 
为了规范活动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前期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评选活动分四个步骤进行。
1、推荐阶段(2011年12月—3月2日)。各地按照活动的评选标准,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基层学校、学生、家长推荐候选人。各市州推荐名额为每类人选各不超过5名。
各市、州文明办根据评选活动要求,组织师生进行民主评议推荐,产生相应人选,填写推荐表、撰写事迹材料。经所在学校、县(市、区)文明办、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州文明办层层审核盖章后,于3月2日前报送全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天门墩91号  现代少年报社,邮编:430015。联系人:陈 娇15994231197,徐志平13387556768,电话(传真):027—85499643。
推荐表、事迹材料均要求一式三份,另附1寸红底免冠彩照2张、6寸生活照2张。候选人事迹材料要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具有少年儿童特点和时代气息,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请将推荐表、事迹材料和照片电子版于3月2日前发送至全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406375330@qq.com
推荐表上请填写申报类别及申报序号(对候选人进行适当排序)。
2、评选阶段(2012年3月)。全省活动组委会审核各地推荐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确定本届“湖北美德少年”正式候选人。3月下旬,全省活动组委会在省主要媒体和荆楚文明网、《现代少年报》、“皮皮网”(www.pp5461.com)公示正式候选人情况,并于4月初在“皮皮网”开通网络互动平台。同时,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复审,提出本届“湖北美德少年”获得者建议名单。
3、审批表彰阶段(2012年4月)。省文明办审定建议名单后,联合主办单位作出表彰决定,在省主要媒体和荆楚文明网、《现代少年报》、“皮皮网”(www.pp5461.com)公布获奖名单,并在全省“六一”晚会上举行颁奖仪式。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美德少年”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并以此为契机,扎实深入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2、广泛发动,面向基层。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学校、家庭,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选、推荐出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亲可信可学的未成年人先进典型,使广大未成年人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发挥各种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和“美德少年 ”先进事迹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各地要将组织本届“湖北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情况总结于3月2号前发送至省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hbwcnr@163.com。联系人:何 霄,联系电话:027-87231141


附件:第二届“湖北美德少年”推荐表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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